为贯彻落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精神,普及保密法知识,增强保密意识,11月13日下午,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524会议室开展《国家保密法》、《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教育活动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军主持。
张志军带领大家学习了有关保密法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阐释了《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张志军强调,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对于涉密的一些工作人员和教师更要提高警惕,对密级较高的文件和资料做到应有的保密规定,形成良好的保密工作习惯。一方面要做到保密心常有,建立坚固的心理防线,不被外物和人情所惑;另一方面要谨防高科技盗密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收看了《保密法之科技盗密》等教育视频,通过形象生动的案例增强了对保密法的学习和理解。
教职工对当前社会和自己工作中有关涉密和泄密的事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一致认为保密工作对于保护国家利益,保障知识产权,保证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通过学习,教师们进一步增强了对对保密知识的掌握和保密法精神的理解,对平常工作当中的涉密情况有了更为清晰的理解,将对以后保密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