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12月8日,学院全体教职工在院会议室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学习活动由院党委书记张志军主持。
全体教职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学习,教职工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全面了解了高等教育法的内容,重点学习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学习后大家表示将自觉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信仰者、积极探索者、有力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
全体教职工还集中观看了法律援助方面的视频,了解了有关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